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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9所公办高中违规招收复读班被通报批评

日期:2010-07-31 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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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暑期以来,省教育厅不断接到一些渠道提供的信息,反映一些地方和学校违规举办高中复读班。7月12日至15日,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等组成5个督导检查组,分别对开封、洛阳、安阳、南阳和驻马店5个省辖市部分普通高中办学行为特别是举办复读班问题进行了以暗访为主的专项督导检查。

 近日,省教育厅通报了此次督导检查情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普遍自觉遵守关于寒暑假的起止时间和节假日期间不允许补课等方面的明确规定,但一些公办高中仍在违规招收或准备招收复读班,省教育厅对此提出通报批评:

 一些地方的公办高中无视教育部、省政府及省教育厅关于“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的规定,正在组织招收复读班。这次发现的学校有洛阳理工学院附中、洛阳市东方一高、镇平县一高、镇平县雪枫中学、上蔡县二高、汝南高中等;新安一高、偃师高中、安阳县一中等正在广泛宣传,着手准备招收复读班。

 安阳县二中分校、上蔡县一高分校、驻马店一高分校、兰考县一高分校、通许县一高分校等公办高中的分校存在以校本部办学成就和办学实力的名义进行招生宣传,有意模糊本校和分校界限的违规现象。

 汤阴县一中分校借用省级示范高中名义,编造高考状元等虚假成绩,招收高中复读班,甚至将复读班荒唐地编排为“高四年级”,且存在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南阳一中分校借南阳一中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制造混乱误导学生,违规招收复读班且存在乱收费现象。

 省教育厅责成以上学校抓紧整改,同时对汤阴县一中分校、南阳一中分校(南阳市复读学校)给予黄牌警告。

 另外,省教育厅指出,秋期开学后,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还将不定期地对各地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届时再发现公办普通高中特别是省、市示范性高中举办复读班等严重违规办学行为,将从严处理,取消其省、市示范性高中的荣誉称号。所有申请举办复读班的学校,要报经所在省辖市或重点扩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否则,将按违规办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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