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志愿并列。考生所填报的多个院校相互并列,均为“第一志愿”,即在同一投档时间段,考生所填院校均有可能被检索投档。
平行志愿还有一个特点,即一轮投档。当按考生分数排定的位次,先从最高位次考生志愿检索,按考生院校志愿的自然顺序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时,该生档案即投到该高校,由该校审阅档案,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即不再检索该生的其他志愿,因此对于考生来说只有一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因几个平行志愿均未满足条件而未被投档,或者投档后被院校择优后退档,只有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
当院校录取过程中因退档出现计划不满额或临时增加招生计划,能否为其补充投档?
经过模拟投档,各院校根据生源情况调整了招生计划并确定了调档比例,正式投档之后,省招办即向社会公布各院校的投档分数线,这时高校只能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和公布的投档分数线来录取。如果补充投档,将造成较低分数考生补入原投档分数较高的院校,也改变了该校的投档分数线,原报该校的考生因这时已被投到其他高校而无法补入,产生招生录取的不公平。因此,录取过程中,正式投档后院校不能再改变招生计划和调档比例,省招办也不能再予补充投档。
对于退档造成的计划缺额以及录取过程中高校新增招生计划,不能置之不理,也不能轻易放弃,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通过向社会公布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完成计划缺额和新增计划,更多地为高校输送优秀考生,最大限度地保证录取的公平公正,符合全体考生的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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